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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这些地方严禁房地产开发

2021-03-28 发布于 赛维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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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合肥这些地方严禁房地产开发)

记者昨日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合肥市村级留用地管理实行措施(试行)》(以下简称《实行措施》)已正式出台。

今后,

在切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乡规划和用途管束政策的条件下,

留用地可以用于

工业、商业(含民宿)、文旅等谋划性用途,

但严禁用于房地产开发。

详细内容

随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实行措施》明确了留用地指标来源,即在切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用途管束政策的条件下,允许村级团体经济组织在农民志愿的条件下,依法有偿收回闲置宅基地、废弃的团体公益性建设用地等变化为团体谋划性建设用地,赔偿尺度参照《合肥市被征收团体土地上衡宇赔偿安置措施》执行。本农村团体经济组织的团体谋划性建设用地,应根据审定的范围预留部门土地作为留用地,使用权维持稳定。

按划定,在本村团体经济组织所属团体土地范围内,每个行政村(居)不低于3亩尺度摆设指标。土地整村整居被征收的原则上可根据总量不凌驾15亩的尺度摆设留用地指标;非整村整居征收的原则上可根据不低于3%的尺度摆设留用地指标,单次摆设不得凌驾10亩,累计摆设不得凌驾15亩。留用地指标严禁私自转让和买卖。

在明确土地用途外,《实行措施》提出,勉励村团体以自主兴办经济实体,或以入股方式参与其他经济主体互助发展,以得到稳定收益。在土地使用年限上,出租的最高年限不得凌驾20年,入股联营的年限不得凌驾同类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土地买卖业务情势上,出租或通过以地入股作价出资情势用于谋划性项目和工业用地的,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公然买卖业务的程序和措施,通过土地买卖业务市场招标、挂牌等方式举行。但本农村团体经济组织全(独)资注册建立的公司、企业使用留用地的除外。

别的,针对留用地使用,《实行方案》明确,利用留用地自主兴办经济实体,或通过出租、以地入股作价出资等方式与其他单元或小我私人联合谋划,必须经本团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集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签署使用合同。据相识,留用地指标摆设自2020年9月1日起实行。

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扶持和壮大村级团体经济组织,多途径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正当权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制定了《合肥市村级留用地管理实行措施》(以下简称《实行措施》)。

一、制定配景

2019年8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坚持和增强农村下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团体经济的实行方案》(合组发〔2019〕5号),文件划定:优先保障留用地指标,制定并完善留用地指标管理措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5号文,制定了该《实行措施》。

二、主要内容

《实行措施》共有12条,主要内容为:

第1条:明确实行措施适用范围为四县一市、指标类型为团体谋划性建设用地。

第2条:明确留用地选址划定。原则上在切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用途管束政策的条件下,在本农村团体经济组织所属团体土地范围内予以摆设。因不切合规划、本农村团体经济组织剩余土地无法摆设留用地、已开展土地整治整村推进或全域土地整治整村搬迁的以及经济单薄村等,经县政府同意,可以在本县域范围内实行异地选址。

第3-5条:明确指标摆设有关情况。一是明确留用地指标来源:在切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用途管束政策的条件下,允许村级团体经济组织在农民志愿条件下,依法有偿收回闲置宅基地、废弃的团体公益性建设用地等变化为团体谋划性建设用地,赔偿尺度参照《合肥市被征收团体土地上衡宇赔偿安置措施》执行。本农村团体经济组织的团体谋划性建设用地,应根据审定的范围预留部门土地作为留用地,使用权维持稳定。二是范围审定情况:每个行政村(居)不低于3亩。土地整村整居被征收的原则上可根据总量不凌驾15亩的尺度摆设留用地指标;非整村整居征收的原则上可根据不低于3%的尺度摆设留用地指标,单次摆设不得凌驾10亩,累计摆设不得凌驾15亩。三是指标管理情况:由县(市)政府同一卖力造册管理。由村级向州里政府提出申请,报经县(市)政府审核同意后组织实行。本村团体谋划性建设用地指标不足以保障留用地的,村团体经济组织可以逐级上报申请使用增减挂指标,由当地县(市)政府同一摆设。留用地指标严禁私自转让和买卖。

第6条:明确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法管理转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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